去年台中市議員選舉期間,家住清水區的陳姓女子,於選前兩周ptt網路PO文,暗指市議員楊典忠與兩名女子爆發桃色糾紛;經清水分局偵查隊調查後,台中地檢署以散布不實內容,妨害她人名製作團體服譽起訴,最後台中地方法院以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四十天,得易科罰金。

楊典忠接到台中地方法院判決書後表示,他不信公理喚不回,雖然這是半年後的判決,也算是遲來的正義。

判決書指出,陳姓女子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在住處利用電腦連結網際網路,以losetear名義,在ptt網站上傳「沙梧清區的兩點鐘議員,POLO衫製作球衣與兩女有染,一人要價三百萬,聽說會上媒體婆媽論斷,清水王的子弟兵可能穩了,海線總是會上一個DPP」之文字,暗指一○三年團體服設計廠商直轄市議員選舉台中市第二屆第二選區候選人楊典忠涉及桃色糾紛,而不實傳述足以毀損楊典忠名譽。

「不信正義喚不回、不容公理盡成灰!」去圍裙訂做年選舉飽受黑函路跑T恤製作打擊的台中市議員楊典忠收到判決書的第一時間就說:「這是遲來的正義」。

團體服T恤9A72C9CEDFFED9F2
arrow
arrow

    fmz92tx38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